✽ 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由臺灣136所學校聯合組織而成,
主要辦理僑生及港澳生招生、申請入學、分發等事宜。
共有以下兩個招生管道:
✽ 個人申請:
1. 校系不分類組別招生。
2. 至多選填4個志願。
3. 申請人上傳之審查資料經分轉各志願校系審查後,
依據教育部核定各校系招生名額、各校審查結果及各生選填志願序辦理分發。
4. 「個人申請」未獲錄取則進入「聯合分發」,並依申請人所持文憑及申請類組別採計分發分數。
故參加「個人申請」者應在申請表上明確勾選「聯合分發」之採計方式,亦須選填並繳交聯合分發校系志願表。
✽ 聯合分發:
1. 校系分第一、二、三類組招生。
除申請第二、三類組者得互相跨類組選填志願外,餘皆不得跨類組選填志願。
2. 至多選填70個志願。
3. 海聯會依常務委員會議決議之最低錄取標準及各梯次之分配名額,
按申請學生之分發分數由高而低暨其選塡志願序進行分發。
✽ 參考資訊:
海聯會各國招生資訊專區:請按此進入參考。
本校2020年秋季班招生簡章: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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