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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5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 本校大學部僑生(不含大一學生)。
二、申請文件: 1.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一)。 2. 歷年成績單。 3. 其他有利審查證明文件,例如:清寒證明正本。若無則免附。
三、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仟元。
四、申請時間: 105年10月17日(一)〜105年10月19日(三), 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五、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期恕不受理。
六、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請參考附件二。
國際處 王韻蘋 Tel:03-8634113 E-mail:admission@mail.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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