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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僑生】2016-2017年度天母扶輪社外籍學生獎助金申請
 
1. 申請資格:未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已取得本校正式學籍之大學或研究所在校生。

2. 規定: 得獎學生可獲得獎狀乙紙及新台幣五萬元之獎助學金(分上下兩學期頒發,每次頒發新台幣二萬五千元整),並須親自蒞臨天母扶輪社領取並報告其學習概況,不能出席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3.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自傳

(3) 最近二學期之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可免繳)

4. 收件日期: 10/5,下午17:00之前

請備齊所須文件並繳交至國際處,逾期不受理。

5. 天母扶輪社網頁: http://tienmou-ri3520.org.tw/?p=3126

 

國際處 Jenny Hsu
分機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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