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培育我國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能力,進而充裕我國新南向人才庫,鼓勵青年透過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期許青年扮演新南向前鋒的角色,爰訂定旨揭計畫。
一、申請條件:
1.18 歲至 30 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大專 校院正式發函申請;
2.具流利英語或深度研習國家語言之聽說讀寫能力者;
3.每個申請單位所推薦人選每年原則上不得超過 3 人,且應考慮申請 青年日後是否可能續留在申請單位、非政府組織服務等因素。
二、申請方式及資料:
由獲申請單位推薦之青年研擬執行企劃,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或 大專校院正式發函申請,並檢附下列資料向本署提出申請,雙面印製 裝訂成冊:
1. 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大專校院免附)1 份;
2. 申請青年中華民國身分證正面影本 5 份;
3. 申請青年英語或深度研習國家語言之聽說讀寫能力者檢定相關證 明影本 5 份;
4. 申請單位負責人推薦函正本 1 份,影本 4 份。
5. 企劃封面及申請表 5 份(詳附件 1、2)
6. 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及著作權利用同意書各 1 份(詳附件 3、4)
7. 經費申請表正本 2 份,影本 3 份(詳附件 5);
8. 申請青年名冊 5 份(詳附件 6);
9. 企劃書 5 份(詳附件 7);
10. 擬赴深度研習機構之研習同意書正本 1 份,影本 4 份;
11. 光碟 1 份(需含上述所有申請文件電子檔)
三、申請時間
請於2016年11月09日前向國際處提出申請。
四、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書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