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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06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各位僑生同學好:

僑務委員會106年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獎助學金一覽表請參考附件一。

 

一、申請資格

1. 本校在學僑生,但不包含下列學生

(1) 留級重讀延畢學生。

(2) 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3) 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畢業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

(4) 105學年度獲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學生。

2. 104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均須達甲等或80分以上。

 

二、申請文件

請準備正本1+影本1份。

1. 申請表(附件二)

2. 10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僑先部畢業之大一新生請附僑先部畢業成績)

3. 居留證或身分證影本正面反面(請貼在附件三黏貼單)

4. 學生證影本正面反面(請貼在附件三黏貼單)

5. 如家長為海外僑校教師,請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正本。

6. 如為清寒家庭子弟,請附清寒證明正本。

 

三、申請時間

請於201731日至328:3017:30,將申請文件交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王韻蘋 Elvia Wang

Tel03-8634113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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