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學金申請】106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僑生(含香港、澳門學生), 但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碩、博士班學生亦不得申請。 (二)105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且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三)105學年度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情事。 (四)106年度未獲僑務委員會其他獎學金。
二、申請文件: (一)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 (二)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105學年度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請勿申請; 學業成績總平均或等第還原成績,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三)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獎學金資訊: (一)由僑務委員會依各校符合資格人數比例分配獲獎名額,並於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 (二)獲獎生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四、申請時間: 2017年10月2日(一)〜2017年10月3日(二),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五、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 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期恕不受理。
王韻蘋 Elvia Wang Tel:03-8634113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 國際處國際宣傳與招生組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