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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僑生】教育部「106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計畫」
一、教育部為提高僑生國語文與基本學科之學習能力,加強僑生課業研習,調查需要輔導之學生。
二、對象: 各校一年級新僑生之基本學科經測驗或考查程度較差者及二年級以上僑生基本學科不及格者。
三、所設科目領域以國文、憲法與立國精神、歷史、地理、英(外)文、數學(含微積分)、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基本學科為範圍。
五、請於10/13前報名完成,以利國際處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國際處 Jenny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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