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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07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各位僑生同學好:

僑務委員會107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資訊如下,獎助學金一覽表請參考附件一。

 

一、申請資格

1. 本校在學僑生,但不包含下列學生:

(1)留級、重讀、延畢學生。

(2)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3)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畢業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

(4)106年度獲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學生。

2. 105學年度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甲等。

 

二、申請文件(請準備正本1份+影本1份)

1. 申請表(附件二)。

2. 105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僑先部畢業之大一新生請附僑先部畢業成績單。

3. 居留證或身分證影本正面、反面(請貼在附件三黏貼單)。

4. 學生證影本正面、反面(請貼在附件三黏貼單)。

5. 如家長為海外僑校教師,請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6. 如為清寒家庭子弟,請附清寒證明。

 

三、申請時間

請於2018年3月1日3月2日,8:30〜12:00、13:00〜17:30,

備齊申請文件交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國際處國際宣傳與招生組

王韻蘋 Elvia Wang

Tel:03-8634111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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