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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補助本校學生參與國際短期交流、國際活動或國際會議,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一、補助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參與活動期間須全程具本校學籍

二、補助項目:

(一)個人參加短期交流

1.      補助條件:參加於歐洲地區、新南向對象區域舉辦之短期交流或暑期學校。(可參考附表一之建議交流項目列表,或逕行提出。)

2.      需自行向主辦學校申請入學,取得入學許可後將影本副知國際處。

(二)團隊參與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

1.      補助條件:組隊參加有助於推動國際化之會議或活動,地點不限。每隊至少3人,至多不限。(可參考附表二之建議國際會議及國際活動列表,或逕行提出活動計畫。)

2.      若為第三方主辦之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需自行向主辦單位報名,取得錄取通知後將影本副知國際處。

三、補助金額:

(一)個人短期交流:每人補助上限12,000元,依內容核定實際補助金額,擇優補助。

(二)團隊參與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每隊補助上限80,000元,依內容核定實際補助金額,擇優補助。

四、繳交資料:

(一)個人短期交流:

1. 自傳

2. 參與動機

3. 辦理學校名稱及詳細活動資訊

3. 未來回饋方式企劃書

4. 中文歷年成績單

5. 家長同意書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至多5頁(例:語言能力證明,非必要)

7. 入學許可(若補助申請期限前未能取得,則敘明預計公告日期)

*以上資料格式字數不限,以pdf檔分項繳交

(二)團隊參與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

A. 團隊共同繳交:

1. 活動企劃書,內容包含參與活動(或擬進行之活動計畫)之介紹及詳細資訊,預期成效、未來回饋方式(如組織有利於本校推動國際化之社團、進行國際化推廣計畫、預計辦理時程等)

2. 若為第三方主辦之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需附上主辦單位之錄取通知(若補助申請期限前未能取得,則敘明預計公告日期)

B. 團隊成員每人需繳交:

1. 自傳

2. 參與動機

3. 中文歷年成績單

4. 家長同意書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至多5頁(例:語言能力證明,非必要)

*以上資料格式字數不限,製作成不同pdf檔。所有資料由團隊代表一起繳交

五、申請期限:

2018/4/18晚上24:00前寄送至國際處電子信箱提出申請(ice@gms.ndhu.edu.tw),來信請署名。

六、補助公告日期:

預計2018/4/30公告於國際處首頁。

七、補助款領取:

回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心得報告、企畫書內容執行成果及後續規劃、搭機相關證明,方得領取補助款。

【表一,歐洲暑期學校、短期交流參考列表】

國家

校名

參考網址

德國

Humboldt-Universität zu Berlin

連結

Justus-Liebig-Universität Gießen

連結

Freie Universität Berlin

連結

立陶宛

VYTAUTAS MAGNUS UNIVERSITY

連結

法國

University of Bordeaux

連結

University of Grenoble

連結

英國

Aberystwyth University

連結

比利時

Universiteit Gent

連結

Vrije Universiteit Brussel

連結

【表二,國際會議、國際活動參考列表】

地點

會議名稱

參考網址

澳洲

AMUNC 2018

連結

歐洲

Model UN

連結

歐洲

Model EU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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