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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國立東華大學社團辦理國際學生交流活動實施計劃(第三次徵件)
為鼓勵本校境外學生參與校內立案社團,增進其課外休閒活動,營造國際化校園環境,並促進在地學生與境外學生文化融合交流活動。
1. 計畫內容:
(1) 申請單位:本校立案之社團(向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登記)。
(2) 參與人數:至少10人 (需同時含本國學生及就讀本校學位之境外學生【外籍生、來校交換生、僑生或陸生】),其中境外學生至少需達5人 (至少包含一位外籍生)。
(3) 辦理方式:由本校社團舉辦戶外參訪、藝文展演、運動競賽、學術研討、公益服務等社團活動(餐會不在補助範圍)
2. 申請及作業程序
(1) 申請期間:2019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以紙本方式送至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者與境外學生服務組(以下簡稱本組)。
(2) 辦理期間:須於2019年11月15日前執行完畢。
(3) 申請方式:請社團撰寫執行計劃(內容應包括:活動名稱、地點、日期及時間、流程、參加總人數、活動效益、承辦人資訊等,並檢附相關文件如申請表、經費概算表等),並須經社團負責人簽章。
3. 補助項目及方式: 每個活動方案最高補助新台幣5,000元,項目限場地佈置、文宣印刷、餐費、交通費、保險費為原則,由本組視申請案件數及預算經費審核酌予增刪。
4. 費用核銷及撥款: 需於2018年11月30日前,檢附經費支出明細表、支出原始憑證、參加之本國學生及國際學生名單、成果報告表 (格式由本組審核通過時提供,原則上須包含活動紀要心得約1,000字及活動 照片至少10張) 等相關規定資料繳交至本組,並依據本校會計相關規定辦理核銷;核銷完成後,即核撥款項,逾期恕不予受理。
5. 申請文件:
活動成果報告書 (活動辦理完成後繳交,請提供照片電子檔、活動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及紙本。)
國際處 Jenny Hsu
分機 5117
issa@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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