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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107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僑務委員會107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大二以上僑生(含香港、澳門學生),

但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碩、博士班學生亦不得申請。

(二)106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且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情事。

(三)107學年度未獲僑務委員會其他獎學金者,始得申請。

(如獲本獎學金,明年將不得申請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申請文件:

(一)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

1. 學校、科系、學院請填寫全名。

2. 學業成績請填寫GPA及對應之分數,

總平均或等第還原成績,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二)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106學年度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請勿申請)。

(三)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由僑務委員會依各校符合資格人數比例分配獲獎名額,並於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

(二)獲獎生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四、申請時間:

2018年10月1日(一)〜10月2日(二),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五、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

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期恕不受理。

 

 

 

王韻蘋 Elvia Wang

Tel:03-8905114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

國際處國際宣傳與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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