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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08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各位僑生同學好:
僑務委員會108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獎助學金一覽表請參考附件。
一、申請資格 1. 本校在學僑生,但不包含下列學生: (1) 留級、重讀、延畢學生。 (2) 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3) 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畢業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 (4) 107年度獲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學生。
2. 106學年度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甲等。 (凡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請勿申請, 學業成績總平均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二、申請文件(請準備正本1份+影本1份) 1. 申請表:請到僑委會線上系統填寫後,列印申請表,系統操作手冊請參考附件。 僑委會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ScholarDonate.aspx?ScholarCode=3 2. 106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僑先部畢業之大一新生請附僑先部畢業成績單。 3. 居留證正面、反面(請貼在附件黏貼單)。 4. 學生證正面、反面(請貼在附件黏貼單)。 5. 如家長為海外僑校教師,請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6. 如為清寒家庭子弟,請附清寒證明。
三、申請時間 請於2019年2月21日(四)至2月22日(五), 8:30〜12:00、13:00〜17:00期間, 將申請文件交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王韻蘋 Elvia Wang Tel:03-8905114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 國際處國際宣傳與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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