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凡中國大陸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研究所在學學生(含碩士生及博士生),具有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本獎助金: (一)在台就學期間,日常生活亟需資助,經導師簽署證明者。 (二)前一學年度成績優良,品行端正者。 (三)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申請期限: 民國101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收。
三、申請方式及補助內容: 自行申請, 請詳見連結;
http://www.oia.ndhu.edu.tw/ezfiles/114/1114/img/1832/136916347.doc
四、申請文件下載:
1.申請表
2.推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