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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受理申請
【僑生】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自102年3月11日至102年3月15日 二、申請資格: (一)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讀本校研究所之優秀僑生。 (二)在本校具有研究所正式學籍(不含延修生),且以修滿一學期以上(含直升博士班)者。 (三)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至少6學分以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含)以上及操性成績達80分(含)以上者。 (四)已領有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學金。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需檢附班級排名) (三)學習計畫書乙份 (四)自傳乙份 (五)系所教授推薦表 (六)相關服務證明
四、獎助學金作業須知、相關資訊及表件請參考國際處網址:http://www.oia.ndhu.edu.tw/ezfiles/114/1114/img/1811/2-4.pdf 五、請於規定期限內備齊所需文件逕自繳交至國際處,逾時將不受理申請。
本案承辦人:助理 陳輝庭 TEL:03-8634118 FAX: 03-86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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