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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受理申請

【僑生】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自102年3月11日至102年3月15日

二、申請資格:

(一)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讀本校研究所之優秀僑生。

(二)在本校具有研究所正式學籍(不含延修生),且以修滿一學期以上(含直升博士班)者。

(三)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至少6學分以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含)以上及操性成績達80分(含)以上者。

(四)已領有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學金。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需檢附班級排名)

(三)學習計畫書乙份

(四)自傳乙份

(五)系所教授推薦表

(六)相關服務證明

四、獎助學金作業須知、相關資訊及表件請參考國際處網址:http://www.oia.ndhu.edu.tw/ezfiles/114/1114/img/1811/2-4.pdf

五、請於規定期限內備齊所需文件逕自繳交至國際處,逾時將不受理申請。

 

本案承辦人:助理 陳輝庭

TEL:03-8634118

FAX: 03-86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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