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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1-2大學院校僑生畢業後申請在台實習開始囉!!

各位僑生同學們好:

為鼓勵各位在台求學的同學在畢業後還可以在台灣學到更多的東西,我們在這邊非常鼓勵各位同學們在畢業後留台實習!

實習時間最多可長達一年喔!!

所需文件:

1. 申請函

2. 畢業僑生在台實習申請表

3. 歷年成績單

4. 擬實習機構之同意書

5. 實習機構相關證明文件(請參閱實習辦法第五條)

收件時間:請於102年5月24日(五)前繳交以上文件至國際處陳輝庭助理

備註1:對實習有疑問的同學可以參考附件所附之辦法。

備註2:如果找不到實習機構,可以參考教育部實習媒合平台:http://ocec.nkfust.edu.tw/Job104/CP.aspx?s=17&n=47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者與境外學生服務組敬啟

本案承辦人:陳輝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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