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轉知】2013-201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活動名稱:2013-201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二、主辦單位韓國代表處

三、申請辦法:請參考下方表格

四、申請收件日期:4/26(五)前,於行政大樓上班時間內將相關文件繳至國際處,找林亞凡助理。

五、每校可推薦2名學生至教育部遴選。

六、若本校報名學生超過2名,將行校內審查。審查以學業成績、語言成績為評審項目,擇優錄取2名。

 

下表為獎學金甄選簡章,附件內有申請表以及10所語言交換大學名單。

 

 

      2013-201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填表時間102年4月1日

1.提供單位

韓國政府暨10所大學校院

2.依據

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文化組102328日韓教字第1020000036號函辦理。

3.獎學金名額

預計正取10名,備取5名。

4.獎學金學程

自102年9月起赴韓國大學10所每所1名研習韓語文12個月。(10所大學名單如附件)

5.獎學金待

免學費、提供宿舍、支給每個月韓幣30元及其他補助等。(每校優待稍有出入,詳附件

6.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最近一學年(100年下學期101年上學期)學業總分平均80分以上;

三、在校任一學期韓語成績75分以上或韓語能力檢定2級以上證明;

四、該期間可出國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韓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南北韓情勢、臺韓關係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五、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者。

7.申請者應繳書
 
件                      

請依序排列,1式4份。

一、檢核表(報名資料目錄表)。

二、報名表(附件3)

三、獎學金申請表(以韓文填寫,附件1)。

四、國民身份證或護照正、反影本(請貼在報名表上)。

五、大學歷年成績單,無韓語成績者,應另繳韓語能力測驗檢定2級通過之證明。

六、韓語或英語推薦函乙封。

七、在韓讀書計畫(以韓文書寫 )。

八、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的證明文件。

8.甄試方式及

  評分項目

一、採中、韓文面試。

二、評分標準:

(1)書面資料:包括在韓讀書計畫書、在學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占25分。

(2)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5分。

(3)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韓語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9.作業流程

一、4月30日前:學校備函檢送申請者之報名資料至本部(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孫菊英小姐收),每校最多推薦2名。未經學校推薦程序者及逾期者一律不予受理亦不退件,以郵戳為憑。

二、5月20日前:本部通知學校轉知學生參加面試事項。

三、5月25日前:面試。

四、5月30日前:函知駐韓國代表處文化組及學校本案薦選結果。

五、6月30日前:學生分配學校名單由駐韓代表處文化組逕函知學校。學生入學事宜由推薦學校負責輔導。

六、9月中旬前:學生赴韓入學。

七、學生抵韓後一個月內,檢送抵韓報到單;結束學業返國後一個月內,檢送研習成績單考核報告單及心得報告單寄本部備查。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