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名稱:2013-201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二、主辦單位韓國代表處
三、申請辦法:請參考下方表格
四、申請收件日期:4/26(五)前,於行政大樓上班時間內將相關文件繳至國際處,找林亞凡助理。
五、每校可推薦2名學生至教育部遴選。
六、若本校報名學生超過2名,將行校內審查。審查以學業成績、語言成績為評審項目,擇優錄取2名。
下表為獎學金甄選簡章,附件內有申請表以及10所語言交換大學名單。
2013-2014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填表時間10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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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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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暨10所大學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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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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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文化組102年3月28日韓教字第102000003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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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獎學金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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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正取10名,備取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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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獎學金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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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2年9月起赴韓國大學10所每所1名研習韓語文12個月。(10所大學名單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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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獎學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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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學費、提供宿舍、支給每個月韓幣30萬元及其他補助等。(每校優待稍有出入,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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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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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最近一學年(100年下學期101年上學期)學業總分平均80分以上;
三、在校任一學期韓語成績75分以上或韓語能力檢定2級以上證明;
四、該期間可出國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韓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南北韓情勢、臺韓關係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五、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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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請者應繳書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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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序排列,1式4份。
一、檢核表(報名資料目錄表)。
二、報名表(附件3)。
三、獎學金申請表(以韓文填寫,附件1)。
四、國民身份證或護照正、反影本(請貼在報名表上)。
五、大學歷年成績單,無韓語成績者,應另繳韓語能力測驗檢定2級通過之證明。
六、韓語或英語推薦函乙封。
七、在韓讀書計畫(以韓文書寫 )。
八、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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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甄試方式及
評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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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中、韓文面試。
二、評分標準:
(1)書面資料:包括在韓讀書計畫書、在學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占25分。
(2)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5分。
(3)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韓語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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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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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月30日前:學校備函檢送申請者之報名資料至本部(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孫菊英小姐收),每校最多推薦2名。未經學校推薦程序者及逾期者一律不予受理亦不退件,以郵戳為憑。
二、5月20日前:本部通知學校轉知學生參加面試事項。
三、5月25日前:面試。
四、5月30日前:函知駐韓國代表處文化組及學校本案薦選結果。
五、6月30日前:學生分配學校名單由駐韓代表處文化組逕函知學校。學生入學事宜由推薦學校負責輔導。
六、9月中旬前:學生赴韓入學。
七、學生抵韓後一個月內,檢送抵韓報到單;結束學業返國後一個月內,檢送研習成績單考核報告單及心得報告單寄本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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