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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2學年度 清寒僑生獎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102學年度 清寒僑生獎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各位僑生同學們好: 獎學金申請收件期間:9月11日至9月18日中午12:00止。 由於獎學金的審查結果必須在9/30前提報給教育部,因此若於中秋節過後返台的同學,未能來送件者,請委託他人送件,而獎助金的審查結果也將於10/1公布。 此外,申請表第2頁(即調查表)內容項目需檢附證明文件的正本,請務必提早準備,該正本可於審查結果公布後退還給您。 ※提醒您!!請依照規定時間內繳交完整紙本申請表(含檢附證明文件)至 申請資料如下: 請點選附件檔 1. 助學金申請表1份。 2. 助學金調查表1份。 3. 檢附清寒證明及調查表內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4. 二年級以上學生,檢附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至教務處列印歷年成績單即可)。 請依照順序裝訂申請件。
若有申請問題,請洽詢本案承辦人: 陳輝庭 分機號碼: (03) 86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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