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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3學年度 清寒僑生獎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103學年度 清寒僑生獎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各位僑生同學們好:

獎學金申請收件期間:9月17日至9月24中午12:00止。

未能來送件者,請委託他人送件,而獎助金的審查結果預定於10月初公布。

此外,申請表第2頁(即調查表)內容項目需檢附證明文件的正本,請務必提早準備,該正本可於審查結果公布後退還給您。

※提醒您!!請依照規定時間內繳交完整紙本申請表(含檢附證明文件)
國際處國際學者與境外學生服務組,逾期不予受理申請

申請資料如下: 請點選附件檔

1.助學金申請表1份。

2.助學金調查表1份。

3.檢附清寒證明及調查表內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4.二年級以上學生,檢附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至教務處列印歷年成績單即可)

請依照順序裝訂申請件。

   

  

    

若有申請問題,請洽詢本案承辦人: 陳輝庭

分機號碼: (03) 86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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