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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轉知華僑協會總會舉辦104年僑生徵文活動
各位僑生同學們好:
   
華僑協會總會舉辦「104年僑生徵文」比賽開始囉!
 
獎金豐富,請各位僑生文豪踴躍投稿吧!
 
有關活動詳細內容可參考以下轉錄或是附檔!
    
   
華僑協會總會104年僑生徵文實施辦法 
壹、目的:
一、瞭解青年僑生想法,作為本會規劃僑生活動參考。
二、蒐整資料,供學術研究,並提供政府有關單位制訂僑務及僑教政策參考。
貳、參與對象:
以僑生身分就讀教育部立案之大學學生及研究所研究生。
參、徵文主題:
一、我看台灣。
二、我的台灣夢。
三、在台灣看台灣。
請有興趣的僑生擇一題目發揮。
肆、字數:
3,000字至5,000字。
伍、截稿日期:
104年9月30日。
陸、交稿方式:
一律以word檔交稿,標楷體14號字、行距採最小行高,版面設定上下左右均為2㎝,寄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oca232.oca@msa.hinet.net或cky@ocah.org.tw,信件主旨書明 「104年僑生徵文」,並請檢附護照、學生證影本,以證明僑生身分。
柒、評審:
分初審及覆審兩階段,第一階段初審前30名作品。第二階段覆審前四名及十名佳作作品。
捌、錄取名額及獎金:
錄取前四名:
第一名:20,000元。
第二名:10,000元。
第三名:8,000元。
第四名:6,000元。
佳作取十名:每名各5,000元。
玖、錄取通知時間:
104年11月上旬前,以電郵通知獲獎僑生。
拾、頒獎日期:
104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時,併本會僑生獎助學金頒獎典禮舉行,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232號。請獲獎僑生親自出席領獎,未親自出席者,取消資格。出席領獎 僑生,本會按其就讀學校距台北之遠近,酌予補助交通費。
拾壹、刊登:
獲獎作品分期刊登於本會出版之《僑協雜誌》,不另支稿酬。
拾貳、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於本會網站ocah.org.tw公告。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者與境外學生服務組敬啟

本案承辦人:陳輝庭助理

連絡電話:03-86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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