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六年以上,且每年在台停留不得超過120天,並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但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八年以上。僑生身分認定,由僑務主管機關為之。
僑務委員會 網站:http://www.ocac.gov.tw/OCAC/ 地址:台北市徐州路五號三、十五、十六、十七樓 電話:886-2-2327-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