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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海外留學/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座談會
一、教育部將辦理座談會協助留遊學服務業務者瞭解「海外留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座談會資訊如附件一。
二、時間:中華民國104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2:00。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臺北市徐州路5號)。
三、此座談會採自由報名,座位有限,額滿為止。請有意參加者於104年8 月28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填妥「參加回覆單」(如附件二)後,傳真至 02-2397-6980或e-mail至heartmap@mail.moe.gov.tw,並致電承辦人洪嘉青小姐確認(TEL:02-7736-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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