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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05年捷語夏令營獎學金申請
教育部辦理105年捷語夏令營獎學金

 

 

一、提供單位:捷克教育部

二、名額:7名

三、夏令營承辦大學、名額及活動期間:各校附設語言中心簡介與報名表請至教育部

             網站(www.msmt.cz   > Eu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 Scholarships > Summer Schools of  Slavonic Studies下載)。

  1. 布拉格查理士大學文學院2名,2016 / 07 / 29~ 08 / 26 止 (報名表如附件一)
  2. 布爾諾馬薩里克大學文學院2名,2016 / 07 / 16~ 08 / 13 止 (報名表如附件二)
  3. 歐露慕茨Palacky大學文學院1名,2016 / 07 / 22~ 08 / 21 止 (報名表如附件三)
  4. 布拉格查理士大學Podbrady校區語言及預備學習中心2名,2016 / 07 / 04~ 07 / 29 止(報名表如附件四)

四、申請資格:申請者須符合下列所有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
  2. 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優先考慮。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3.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請先確認及評估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4. 經本校推薦者(凡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五、應繳文件:以下文件乙式4份(請依次排列,以迴紋針夾緊)。

  1. 報名表(教育部)。
  2. 第五點第2項所列之任一項成績證明。
  3. 在學各學年成績單影本;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說明或證書;以捷文或英語或其他斯拉夫語言撰寫之捷克簡介及自傳各乙篇(字數不限)。
  4. 填妥第三點所列學校之報名表(其電子檔於錄取後速寄至jysun@mail.moe.gov.tw)。

六、申請截止日:即日起至105年2月1日(一)17:00止,送至行政大樓四樓國際事務處黃雅憶小姐收。

七、評分標準:

  1. 書面資料:包括在學學業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捷克簡介、自傳,占25分。
  2. 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5分。
  3. 言詞語表達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外文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 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初選:即日起申請者向本校提出申請;經就讀學校審核後擇優至多推薦5名,並由本校函附申請者應繳文件寄達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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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雅憶 PanayKumod

TEL03-8634109

FAX03-8634110

E-mailice@mail.ndhu.edu.tw

國立東華大學國際學術合作交流組

International Academic Cooperation and Exchange Division,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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